看完侯文詠的「親愛的老婆」,許多人都好奇,那個把訓練一個標準丈夫當成職志的牙醫張雅麗,到底是什麼模樣?為什麼離婚教主施寄青說,從這個婚姻關係裡,她找到了推動兩性平等可以樂觀的理由?

花蝴蝶和臭屁男原本不搭軋,卻從對方身上看見自己陌生的品質。侯文詠化身一千零一夜裡的雪哈拉莎德,說了無數個精采故事打動張雅麗猶疑的心;張雅麗透過侯文詠的文字看進她嚮往的世界,當醫學博士侯文詠想棄醫從文,是她堅定鼓勵他去尋夢,給他放手飛的自由。

張雅麗說,要一起活到一百歲,相愛一百年,是他們最大的夢想。

問:你們是大學時代認識的?

侯文詠(以下簡稱侯):對,我們念台北醫學院,她是花蝴蝶,有一堆男生追她,我們彼此看不順眼。

張雅麗(以下簡稱張):我覺得他好臭屁、好醜、好討厭。大學女生看同屆男生一定不喜歡。我大一就穿三吋高跟鞋,我覺得這樣會讓更多男生看上妳,妳就可以挑妳想要的男生。

侯:我大一就參加耕莘山地服務團,大四她加入,褪盡脂粉(張:換成牛仔褲、布鞋)我才看到她的本性。我也沒有鎖定目標,只是給她一點機會(兩人大笑)。

大五那年,我搞電影委員會,又當校刊社社長,管的錢很多,我對現實生活很無能,請她來當總務。我想,先讓她來試試,看我們在一起過生活會怎樣。她來了以後,我慢慢排除掉一些情敵。

問:那妳後來怎麼看上這個男生?

張:當時我手上有好幾副牌。我理想中的對象,不是醫師就是從商。

侯:她後來喜歡我,是因為社團裡學弟都用崇拜眼光看這個會寫文章的學長,她被那個氛圍感染了。

張:不是,最重要的原因是他講話很幽默。我很討厭沉悶的感覺,再英俊的男人,看了三個月、半年,鼻子還是鼻子,眼睛還是眼睛啊。

侯:反正她暗示我很不英俊,哈哈。她外表看起來很溫和,但事實上很好奇、很想玩,我很早就看出這點。

和她約會,前一百次都沒去過重複的餐廳。就算去吃路邊攤,我都會想個名目,比如說,到了新建大樓工寮旁的路邊攤,我就說,妳看,它在古典和現代的交界。

我追她的時候,有點像一千零一夜裡的公主,每天變一個花樣。每次約會的目的,是讓她明天還想跟我出來,就這樣一直扯到今天。

結婚前她常說,不然不在一起也沒關係啊,過去的回憶已經很美好了。

張:我還不甘心啊,我一直想,因為他會講笑話,就要把我的一輩子給他嗎?(侯:對啊,吳宗憲不是更好嗎?)那時候是舊時代和新時代的交界,我很怕嫁給長子,要服侍公婆。他身高又沒有一七○,我穿高跟鞋就高過他了。

後來我覺得這都不是重點。應該嫁個幽默、忠厚的老公。(侯:可是這兩點很矛盾啊?)不會啊,我剛好挑到一個,很難耶。一個人講話有機鋒,場面很熱絡,是與生俱來的天賦。

問:侯文詠大學時就開始寫文章? 

侯:我應該是很典型的文藝青年,國中高中就開始編校刊、投稿。到了大三、大四,醫科學生都在讀書,我一年看三四百部電影。

大四那年,我想以同等學力申請美國的電影研究所,我媽反對。但我不甘心,大五就開始參加文學獎。那時我們已經認識,我一直告訴她,將來我是要寫作的喔。

張:我從沒想過作家這行業是怎麼回事,但認識他後,覺得也很好啊。

問:侯文詠說過,太太是「白色巨塔」的第一個讀者,他的作品都會先給妳看嗎?

張:我每天上班回來,他就會說:「這是我釀的一點點小蜂蜜,請你批評指教。」他給我看,第一是分享工作成果,第二是做讀者測試,看他哪裡寫得比較誇張啦、無聊啦,或者不容易懂。如果我跟他講不好,他就會重新去釀蜂蜜。

侯:她很難取悅你知道嗎?如果我可以取悅她,就可以取悅成千上萬跟她一樣口味很刁的讀者(張:我都很委婉的…)。

她本來不幫我看。我說:「你就當普通讀者啊,我也不過是個暢銷作家。」她確認了自己「普通讀者」身分才肯看。結果「不夠精采」、「不好看」,各種狠毒的話她都講得出來。

白色巨塔剛開始寫了約三萬字,她說看不懂。接下來給她看,她都擺到洗完碗、澆完花,家事都做完以後才看。你就知道那東西不太對,後來整個重寫。她的權力可以大到那樣。

張:我很謙卑的,「嗯,好像這段對話,不太好看喔」、「太誇張了吧,一般人講話會這樣子嗎」,我們普通讀者希望閱讀是無障礙的。

例如白色巨塔講到墮胎,他就寫「子宮內膜刮除術」,還附註英文。我說,幹嘛不直接講墮胎,他說,這是醫學名詞啊。後來他折衷,都寫。

侯:她給我第一個意見,很兇狠的;編輯也會給意見,但對我比較客氣。所以我寫作過程,真正屬於我的,是在她還沒看到之前。

張:有一兩次,他會堅持他的原創,我說,這樣讀者會有障礙(侯:我就講狠話,讀者也要有進步啊)。他還是會稍微想一下,用他的方法讓我接受。

問:老公不是妳原先設定的理想對象,婚姻生活曾經遇到困難嗎?

張:他爸媽是公教人員,家裡比較節儉;我們家是做生意的,媽媽會讓子女打扮得漂漂亮亮。我沒嫁他之前,常跟同學去買東西,從早逛到晚。婚後還保持這個習慣,又怕他不高興,所以我買完,都偷偷放在衣櫥裡。他看到就說:「這些袋子用到死都用不完,需要這麼多嗎?」

那時我想,我已經「下嫁」給你了,你的理想我都支持,我自己買些好玩的,你竟然這樣講,真悲哀。不過後來我也會反省,其實不需要那麼浮華。

還有,他總是把廁所、客廳堆得到處是書。我是牙醫,是要把人家牙齒清乾淨的,很受不了,覺得好像到處都是蛀牙(侯:那不是蛀牙,是到處都有糖)。我就會把書收一收,堆到他書房,最少公共區域要乾淨。

侯:村上春樹寫「雪梨」,寫的是奧運選手在現實生活和榮耀世界之間的糾葛。他寫到,氣球飛在天空很漂亮,但如果沒有綁在地面上,它就會飄走了。

我最早以為自己會娶文藝美少女,可是後來我想,這樣兩個人就會像兩個氣球,飄到遙遠的天空。我不是海明威那種作家,我是要和日常生活奮鬥的,而她踏是在地上的那種人,氣球綁在上面,有不會飄遠的安全感。

張:他隨時拉我一下,我隨時抓他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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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ffie012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